陸家寨工區(qū)煤礦瓦斯爆炸
一、事故概況及經(jīng)過
貴州省屬黔南建井工程處陸家寨工區(qū),原為地方煤礦,平均日產(chǎn)煤100噸左右,有48千瓦渦輪發(fā)電機一臺, 22千瓦扇風機一臺,11千瓦局扇一臺,5.5千瓦局扇二臺,職工670人,工齡不足二至三個月的新工人占80%以上。
7月13日,副井長辛某某指示搬遷18號上山風機。9時25分,因搬遷風機而停機停風。10時,辛下井檢查工作,從17號上山而入,18號上山而出,12時出井口。期間瓦檢員在18號上山工作面第一次測得瓦斯?jié)舛葹?.6%,第二次增為6.6%;在順槽巷道內第一次測得瓦斯?jié)舛?.5%,第二次增為10%。12點30分發(fā)生了瓦斯爆炸事故,爆炸面積達6000平方公尺,14處冒頂,共死亡51人,傷12人。
1、工程處領導官僚主義嚴重,思想麻痹,安全管理工作薄弱。
2、規(guī)章制度不全,管理混亂,瓦斯嚴重超限,違章指揮,冒險蠻干。
3、礦井采掘系統(tǒng)混亂、通風不成系統(tǒng),事故隱患多。
三、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
1959年8月11日,黔南自治州人民法院判決:
1、井長劉某某有期徒刑5年;
2、副井長辛某某有期徒刑4年;
期間,黔南自治州委員會和省煤管局作出了處理決定如下:
工區(qū)黨總支書記兼主任劉某某,給予撤銷黨內一切職務,行政撤銷縣級干部職務,由行政17級降為18級;
3、工程處副處長雷某某,給予黨內警告,行政記大過處分;
4、工區(qū)副主任王某某,給予撤銷黨總支委員,行政記大過處分;
四、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
1、配備懂業(yè)務的專業(yè)領導干部,建立與健全安全組織機構,轉變領導工作作風。
2、組織技術人員對原礦井整改,建立完善的通風系統(tǒng)和監(jiān)測報告瓦斯制度。
3、加強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,提高干部和職工的安全意識。